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3 15:59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体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社事局:

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将于10月23日-25日在射阳县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1011日前通过《盐城市阳光体育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时各单位需统一上传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单位和个人免责说明、参赛承诺书。赛区不接待未报名的运动员和工作人员。

)请各代表队将所有人员电子照片制成压缩包发送至490864955@qq.com,电子照片用于制作证件,照片尺寸:2.8×3.8cm,照片像数:295×413,背景为白底,电子照片文件名由“姓名+职务(运动员、教练员或领队)”组成。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并将代表队所有人员照片发送邮箱后,视为报名成功。各参赛单位报名成功后,人员不得更改,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报到的,需由所属县(市、区)体育局、社事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情况报告。

(五)报名材料一致,逾期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到

(一)请裁判长、编排长于10月22日上午11:00前,仲裁委员及其他裁判员请于10月23日上午11:00前,到射阳县文旅金陵嘉珑酒店报到(地址:射阳县幸福大道26号,联系人:倪侃, 联系电话:13851139798)。

(二)请各代表队于10月23日上午11:00前到射阳县文旅金陵嘉珑酒店报到(地址:射阳县幸福大道26号,联系人:倪侃,联系电话:13851139798)。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备齐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第二代含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

2)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

3)学籍证明(加盖属地学籍管理专用章);

4)凭省注册证代表相关县(市、区)参赛,须出示省注册证;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6)参赛单位自愿参赛免责申明;

7)个人自愿参赛免责申明;

8)参赛承诺书。

请各代表队提前准备1个档案袋,集中上交资格审查纸质材料,材料不合格、不齐全,不予参赛。

三、相关经费

1.各代表队食宿自理,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200元,由赛区进行赛事保障。

2.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

3.赛事裁判员交通费报销和酬金标准参照有关财务规定由赛会报销执行。

4.请各代表队报到时将应缴纳费用一次性缴清,否则不予参赛,中途离会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规程

 

 

 

射阳县体育局

                             2026年9月22日

 

 

 

 

 

 

 

 

 

 

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15-16岁组:201011-20111231日出生

13-14岁组:201211-20131231日出生

11-12岁组:201411-20151231日出生

9-10岁组 :201611-20171231日出生

(二)竞赛项目

男子

15-16岁组:566268+68kg

13-14岁组:4550556065+65kg

11-12岁组:4044495460+60kg

9-10岁组:263034394450+50kg

女子

15-16岁组:515763+63kg

13-14岁组:4246505460+60kg

11-12岁组:3943475155+55kg

9-10岁组:242934394450+50kg

三、参赛资格

(一)符合《盐城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和各项目竞赛规程、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须于2025年度取得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学籍,且未发生学籍市外转移的适龄运动员(不含小学一年级和学龄前儿童运动员),或具有代表盐城市参加江苏省运动员注册的资格。

(三)已代表盐城市参加江苏省注册的人员,13岁及以上人员需正常参加纯洁体育”APP学习。

(四)运动员须服从市级运动队需要,办理江苏省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参加省级及以上重大比赛。凡未经批准不参加市级运动队注册报名、训练参赛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经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健康,出具心电图、脑电图检测报告,各参赛单位须自行办理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符合市体育局其他有关规定。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按竞赛规程自行组织预赛,选拔参加市级决赛的运动员、教练员等。

(二)各单位可报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队医五类人员,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各单位每级别最多可报3人参赛。

(三)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四)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含指纹的二代身份证、所代表县(市、区)的学籍证明(须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如凭省注册证代表相关县(市、区)参赛,须出示省注册证。

(五)担任本次比赛的教练员,原则上需在省体育局注册。

(六)各参赛单位按各项目比赛补充通知要求,所有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全部通过二代身份证在《盐城市阳光体育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符合世跆联认证的或江苏省省级竞赛要求的电子护具。

(三)各级别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四)运动员参赛级别以网上报名为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五)各项目根据比赛人数决定赛次,根据项目发展需求各级别报名人数不少于2人,不足2人者可向大会申请升组。

(六)组委会负责提供比赛专用道垫、负责提供用于打分及比赛的电子护具、软件等; 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备符合中国跆拳道协会规定的白色紧身竞技道服、电子感应脚套、护齿、手套、护裆、护臂、护腿等个人护具。以上保护性装备不全、或不合符要求者将禁止上场比赛;教练员上场执教须着正装、领带、皮鞋,如教练员未着上述装束,将不得在比赛中担任临场指挥教练员。

(七)参赛各级别运动员在报到当天进行资格审查、称重。

(八)由赛区准备录像设备,对比赛进行录像。

(九)检录时,运动员须出示本人第二代指纹身份证原件,并进行人脸识别核对,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凡不认真参加比赛者,取消其所有后继项目的比赛资格。

(十一)领队必须全程负责队伍在赛区的管理,必须参加赛区组委会、技术会等各项大会活动,赛时必须在赛场出席。赛区期间队伍发生任何赛风赛纪行为,将追究领队管理不善的责任。

六、录取名次、奖励与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报名不足8人的级别按高限录取。

(二)各项目按名次排列的前八名,以97654321计分,不足八名按高限录取名次和计分。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七、报名和报到

报名和报到以比赛补充通知为准(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名单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盐城市教育局。

 


来源:市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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