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射击(激光枪)锦标赛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8 15:38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体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社事局:

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射击(激光枪)锦标赛将于10月30日-11月1日在阜宁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主办单位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10月1日前将报名数据通过《盐城市阳光体育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时各单位需统一上传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单位和个人免责声明、参赛承诺书。赛区不接待未报名的运动员和工作人员。

(三)报名时各单位将代表队人员电子照片制成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390573062@qq.com,电子照片用于制作证件,照片尺寸:2.8×3.8cm,照片像数:295×413,背景为白底,电子照片文件名由“姓名+身份(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组成。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并将代表队所有人员照片发送邮箱后,视为报名成功。各参赛单位报名成功后,人员不得更换,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报到的,需由所属县(市、区)体育局、社事局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报告。

(五)报名材料须一致,逾期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到

(一)请裁判组、纠纷解决委员会于10月30日上午11:00前报到,报到地点:阜宁县望湖楼大酒店(地址:阜宁县香港路918联系人:刘其栋,联系电话:15105113886)

(二)请各代表队于10月30日上午11:00前报到,报到地点:阜宁县唐城珺逸大酒店(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香港路999号联系人:王清怡,联系电话:13365180216)。

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备齐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报名表盖章件;

2)第二代含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

3)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

4)学籍证明(须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5)凭省注册证代表相关县(市、区)参赛,须出示省注册证;

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7)参赛单位自愿参赛免责声明;

8)个人自愿参赛免责声明;

9)参赛承诺书;

10)反兴奋剂承诺书。

请各代表队提前准备1个档案袋,集中上交资格审查纸质材料,材料不合格、不齐全不予参赛

、相关经费

各代表队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200元,由赛区进行赛事保障。

)各代表队往返赛区的交通费自理。

(三)裁判员交通费报销和酬金标准按有关财务规定由赛会报销执行

(四)请各代表队报到时将应缴纳费用一次性缴清,中途离会不办理退费手续。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阜宁县体育局

                               2026914

 

 

 

 

 

 

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射击(激光枪)锦标

竞赛规程

 

一、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

二、竞赛项目和组别

(一)竞赛组别

13-14岁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11-12岁组: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10岁及以下组2016年1月1日以后

(二)竞赛项目

13-14岁组

男子组:激光步枪40发(个人)、激光手枪40发(个人);

女子组:激光步枪40发(个人)、激光手枪40发(个人)。

11-12岁组

男子组:激光步枪40发(个人+团体)、激光手枪40发(个人+团体);

女子组:激光步枪40发(个人+团体)、激光手枪40发(个人+团体)。

10岁及以下组

男子组:激光步枪20发-有依托(个人+团体)、激光手枪20发-有依托(个人+团体)、激光步枪坐姿20发(个人+团体)、激光手枪坐姿20发(个人+团体)。

女子组:激光步枪20发-有依托(个人+团体)、激光手枪20发-有依托(个人+团体)、激光步枪坐姿20发(个人+团体)、激光手枪坐姿20发(个人+团体)。

三、参赛资格

(一)符合《盐城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和各项目竞赛规程、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须于2025年度取得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学籍,且未发生学籍市外转移的适龄运动员(不含小学一年级和学龄前儿童运动员),并具有代表盐城市参加江苏省运动员注册的资格。

(三)已代表盐城市参加江苏省注册人员,13岁及以上人员正常参加“纯洁体育”APP学习

(四)运动员须服从市级运动队需要,办理江苏省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参加省级及以上重大比赛。凡未经批准不参加市级运动队注册报名、训练参赛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经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健康,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各参赛单位须自行办理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符合市体育局其他有关规定。

四、参加办法

)各单位按竞赛规程自行组织预赛,选拔参加市级决赛的运动员、教练员等。

各单位可报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队医五类人员。

(三)运动员可跨组别,以小打大的形式参赛,不得跨

枪种参赛。各单位各单项运动员人数不超过5人。

(四)在市射击中心参加训练不到一年(含一年)可自由选择参加步、手枪或激光枪比赛,每人只能选择一项。

(五)市射击中心在训的各县(市、区)抽调的运动员和激光枪布点校区的运动员可参加本次比赛。

(六)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含指纹的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须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如凭省注册证代表相关县(市、区)参赛,须出示省注册证。

(七)各参赛单位按各项目比赛补充通知要求,所有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全部通过二代身份证在《盐城市阳光体育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射击竞赛规则》

(二)个人赛和团体赛同时进行,均不进行决赛。

(三)比赛中,运动员记分射出现脱靶,应立即向裁判员报告。不报告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

(四)凡不认真参加比赛者,取消其所有后继的比赛资格。

(五)比赛各项目名次不得并列。出现同分,按规则规定的评定办法评定;若仍相同,按最后一组、最后一发弹着距靶心近者名次列前。

(六)团体项目以各单位比赛排位好的三名运动员成绩排列名次。

(七)激光步枪坐姿项目的比赛一律按照国际赛联比赛步枪沙袋垫枪。

(八)比赛器材的使用规定:比赛器材由赛区承办方提供。

)根据人数决定赛次,报名少于2个单位并少于3人或2队的小项不比赛

(十)领队必须全程负责队伍在赛区的管理,必须参加赛区组委会、技术会等各项大会活动,赛时必须在赛场出席。赛区期间队伍发生任何赛风赛纪行为,将追究领队管理不善的责任。

六、录取名次、奖励与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八名9、7、6、5、4、3、2、1计分,不足八名按高限录取名次和计分;颁发成绩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七、报名和报到

报名和报到以比赛补充通知为准(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名单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盐城市教育局。

 

 


来源:市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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