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体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社事局:
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将于2026年10月30日—11月2日在建湖县体育中心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经主办单位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1.请各参赛单位于10月9日前将报名数据通过《盐城市阳光体育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相关材料。
2.报名时各单位需统一上传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单位和个人免责声明、参赛承诺书。赛区不接待未报名的运动员和工作人员。
3.报名时各单位将代表队人员电子照片制成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un5270@qq.com,电子照片用于制作证件,照片尺寸:2.8×3.8cm,照片像数:295×413,背景为蓝底,电子照片文件名由“姓名+职务(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组成。![]()
4.完成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并将代表队所有人员照片发至邮箱后,视为报名成功。各参赛单位报名成功后,人员不得更换,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报到的,需由所属县(市、区)体育局、社事局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报告。
5.报名材料须一致,逾期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到
(一)请技术代表、赛事总管、裁判长、场地器材主裁判于10月29日上午11:00前、仲裁委员及其他裁判员于10月30日上午10:00前,到建湖县九龙国际大酒店报到(地址:建湖县双湖路999号,联系人:徐经理,联系电话:18052930003)。
(二)请各代表队于10月30日上午11: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酒店待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三)请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备齐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第二代含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
2.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需包含血压、心电图项目);
3.学籍证明(须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4.凭省注册证代表相关县(市、区)参赛,须出示省注册证;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6.参赛单位自愿参赛免责声明;
7.个人自愿参赛免责声明;
8.参赛承诺书。
请各代表队提前准备1个档案袋,集中上交资格审查纸质材料,材料不合格、不齐全,不予参赛。
三、相关经费
1.各代表队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200元,由赛区进行赛事保障。
2.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
3.裁判员交通费和酬金标准按有关财务规定由赛会执行。
4.请各代表队报到时将应缴纳费用一次性缴清,中途离会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
附件:
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
二、竞赛项目和组别
(一)竞赛组别
15-16岁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13-14岁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11-12岁组: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
(二)竞赛项目
15-16岁组(男子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15-16岁组(女子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13-14岁组(男子19项):13岁100米、14岁100米、13岁200米、14岁200米、13岁400米、14岁400米、13岁800米、14岁800米、13岁1500米、14岁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13-14岁组(女子19项):13岁100米、14岁100米、13岁200米、14岁200米、13岁400米、14岁400米、13岁800米、14岁800米、13岁1500米、14岁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11-12岁组(男子9项):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铅球、垒球、跳远、跳高。
11-12岁组(女子9项):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铅球、垒球、跳远、跳高。
混合接力(3项):15-16岁组4×200米混合接力、13-14岁组4×200米混合接力、11-12岁组4×100米混合接力。
三、参赛资格
(一)符合《盐城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和各项目竞赛规程、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须于2025年度取得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学籍,且未发生学籍市外转移的适龄运动员(不含小学一年级和学龄前儿童运动员),并具有代表盐城市参加江苏省运动员注册的资格。
(三)2025年度注册并代表盐城市或所属县区参加省级比赛的运动员,可以直接代表注册县区参加比赛。
(四)已代表盐城市参加江苏省注册的人员,13岁及以上人员需正常参加“纯洁体育”APP学习。
(五)运动员须服从市级运动队需要,办理江苏省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参加省级及以上重大比赛。凡未经批准不参加市级运动队注册报名、训练参赛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经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健康,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各参赛单位须自行办理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符合市体育局其他有关规定。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按竞赛规程自行组织预赛,选拔参加市级决赛的运动员、教练员等。
(二)各单位可报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队医五类人员。
(三)每名运动员可报3个项目(接力项目除外)。
(四)省体校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由各单位报名,占各单位名额。
(五)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六)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含指纹的二代身份证、所代表县(市、区)的学籍证明(须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如凭省注册证代表相关县(市、区)参赛,须出示省注册证。
(七)各参赛单位按各项目比赛补充通知要求,所有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含接力项目运动员)全部通过二代身份证在《盐城市阳光体育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二)部分项目采用新的竞赛办法执行。
1.径赛中第一轮按成绩录取名次,后继赛次按规则录取名次。
2.混合接力
(1)同一单位同一组别男、女各报 2 名运动员参赛。
(2)接力棒次赛前一单元由各单位自行报名决定,一经确定不予更改。
(三)检录时,运动员须出示本人第二代指纹身份证原件,并进行人脸识别核对,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号码布、小号码由赛区准备。
(五)各项目根据比赛人数决定赛次,报名少于2个单位并少于3人或2队的不比赛,由赛区通知报名单位,改项不换人。
(六)由赛区准备录像设备,对比赛进行录像。
(七)根据田径规则相关规定,凡不认真参加比赛者,取消其所有后继项目的比赛资格。
(八)领队必须全程负责队伍在赛区的管理,必须参加赛区组委会、技术会等各项大会活动,赛时必须在赛场出席。赛区期间队伍发生任何赛风赛纪行为,将追究领队管理不善的责任。
六、录取名次、奖励与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牌,录取名次均颁发证书给予奖励,报名不足 8 人(队)的项目按高限录取名次,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二)各项目如成绩相等,根据规则进行决名次赛,名次不允许并列;除第一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其他名次进行决名次赛的成绩不作为最终成绩。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七、报名和报到
报名和报到以比赛补充通知为准(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和纠纷解决委员名单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盐城市教育局。
注:
(一)单项径赛、田赛器械标准
男子15-16岁组:铅球(5kg)、铁饼(1.5kg)、标枪(700g)、链球(5kg)。
女子15-16岁组:铅球(3k)、铁饼(1kg)、标枪(500g)、链球(3kg)。
男子13-14岁组:铅球(3kg)、铁饼(1kg)。
女子13-14岁组:铅球(2kg)、铁饼(0.75kg)。
男子11-12岁组:铅球(3kg)、垒球(周长30厘米)。
女子11-12岁组:铅球(2kg)、垒球(周长30厘米)。
男子10岁及以下组:实心球(1 kg)。
女子10岁及以下组:实心球(1 kg)。
(二)全能径赛及田赛器械标准
同单项径赛及田径器械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