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体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社事局,市各单项协会:
为鼓励各地高质量举办体育赛事,服务我市业余训练工作开展,积极打造青少年体育品牌赛事,根据《举办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赛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盐体训〔2021〕34号),现就2025-2026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在我市举办的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赛事。
所申报赛事须在江苏省体育赛事活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并在赛事期间由省、市体育局选派或委派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开展指导工作并形成赛事评估总结报告。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并按照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
(一)2025-2026年度举办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赛事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2025-2026年度举办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赛事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附件2);
(三)赛事资金结算明细表(附件3);
(四)赛事项目申办文件及批复(或报备文件),赛事项目承办协议及其他赛事项目产权认定证明材料;
(五)证明赛事组织完备性方面的材料(包括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评估材料,赛事组织方案、安全保障方案、医疗保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熔断机制等方案,秩序册、报名表、成绩册、比赛结果记录等);
(六)证明赛事影响力方面的材料(包括各级各类媒体对赛事转播或报道的录像、图片、文字等);
(七)赛事合同、资金结算明细表或专项审计报告及财务原始凭证复印件;
(八)赛事绩效评估报告;
(九)其他相关材料。
三、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根据《举办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赛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通知要求,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体育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3日。市各单项协会的申报材料于上述时间前报送至市体育局。
(二)县级初审。各县(市、区)体育部门按要求组织本地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于2026年9月20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报送至市体育局。
(三)市级评审。市体育局训练竞赛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编制专项资金补助建议方案,经审核确认后报市体育局党委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体育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做好申报和初审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要规范申报和审核程序,严格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地确立申报项目,不断提升专项资金工作水平。
(二)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遵守国家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以备后续过程检查和绩效评价检查。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和《举办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赛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财经纪律,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报送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3年内(包括当年)取消单位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收回专项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5-2026年度举办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赛事专项资金申请表
2.2025-2026年度举办省级以上青少年体育赛事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
3.赛事资金结算明细表
盐城市体育局
2026年8月27日
(联系人:陈荣;联系电话:88335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