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8 16:49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体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社事局:

盐城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将于2026年11月13日-15日在亭湖区体育运动学校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11月6日前将报名数据通过《盐城市阳光体育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各单位需统一上传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单位和个人免责声明、参赛承诺书。赛区不接待未报名的运动员和工作人员。

(三)报名时各单位将代表队人员电子照片制成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390573062@qq.com,电子照片用于制作证件,照片尺寸:2.8×3.8cm,照片像数:295×413,背景为蓝底,电子照片文件名由“姓名+职务(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组成。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并将代表队所有人员照片发送邮箱后,视为报名成功。各参赛单位报名成功后,人员不得更换,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报到的,需由所属县(市、区)体育局、社事局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报告。

(五)报名材料须一致,逾期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到

1.请裁判长、仲裁委员、裁判员、各代表队于11月13日中午11:00前报到。报到酒店:盐城宏派国际大酒店(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135号,联系人:李亦秋,联系电话:13962002727)。

(三)请各代表队报到时,备齐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报名表盖章件;

(2)第二代含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

(3)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

(4)学籍证明(须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5)凭省注册证代表相关县(市、区)参赛,须出示省注册证;

(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7)参赛单位自愿参赛免责声明;

(8)个人自愿参赛免责声明;

(9)参赛承诺书;

(10)反兴奋剂承诺书。

请各代表队提前准备1个档案袋,集中上交资格审查纸质材料,材料不合格、不齐全,不予参赛。

三、相关经费

(一)各代表队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200元,由赛区进行赛事保障。

(二)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

(三)赛事裁判员交通费报销和酬金标准参照有关财务规定由赛会报销执行。

(四)请各代表队报到时将应缴纳费用一次性缴清,中途离会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竞赛规程

 

 

 

                                亭湖区体育局

2026年10月28日

 

 

 

 

 

2026年盐城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

二、竞赛项目和组别

(一)竞赛组别

17岁以下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5岁以下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3岁以下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

1.17岁以下组:

男子:个人双轮72箭排名(18米)、团体排名赛(18米)、个人淘汰赛(18米)、团体淘汰赛(18米);

女子:个人双轮72箭排名(18米)、团体排名赛(18米)、个人淘汰赛(18米)、团体淘汰赛(18米)。

2.15岁以下组:

男子:双轮72箭排名(12米)、团体排名赛(12米)、

个人淘汰赛(12米)、团体淘汰赛(12米);

女子:双轮72箭排名(12米)、团体排名赛(12米)、个人淘汰赛(12米)、团体淘汰赛(12米)、混合团体淘汰赛(12米)。

3.13岁以下组:

男子:双轮72箭排名(10米)、团体排名赛(10米)、个人淘汰赛(10米)、团体淘汰赛(10米);

女子:双轮72箭排名(10米)、团体排名赛(10米)、个人淘汰赛(10米)、团体淘汰赛(10米)、混合团体淘汰赛(10米)。

三、参赛资格

(一)符合《盐城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和各项目竞赛规程、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必须于2025年度取得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学籍,且未发生学籍市外转移的适龄运动员(不含小学一年级和学龄前儿童运动员),并具有代表盐城市参加江苏省运动员注册的资格。

(三)已代表盐城市参加江苏省注册的人员,13岁及以上人员需正常参加“纯洁体育”APP学习。

(四)运动员须服从市级运动队需要,办理江苏省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参加省级及以上重大比赛。凡未经批准不参加市级运动队注册报名、训练参赛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经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健康,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各参赛单位须自行办理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符合市体育局其他有关规定。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按竞赛规程自行组织预赛,选拔参加市级决赛的运动员、教练员等。

 

(二)各单位可报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队医五类人员。

(三)各组别运动员可报男、女各6人(团体项目为各单位成绩最好的3名运动员成绩之和排定名次)。

(四)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含指纹的二代身份证、所代表县(市、区)的学籍证明(须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如凭省注册证代表相关县(市、区)参赛,须出示省注册证。

(五)各参赛单位按各项目比赛补充通知要求,所有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全部通过二代身份证在《盐城市阳光体育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射箭协会审定的最新《射箭竞赛规则》。

(二)同项目,小年龄组可以参加大年龄组比赛,但只能参加一个组别比赛。

(三)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含指纹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参赛。

(四)凡不认真参加比赛者,取消其所有后继项目的比赛资格。

(五)比赛器材由各单位自备。

(六)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如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取得的成绩。

(七)参赛单位运动员、教练员必须着本单位统一比赛服装参加比赛(团体比赛教练员服装不统一时不允许上场指导)。所有运动员都必须穿背部印有本单位名称及姓名(汉字及拼音均可,姓名可缩写)的服装。

(八)根据人数决定赛次,报名少于2个单位并少于3人或2队的小项不比赛。

(九)领队必须全程负责队伍在赛区的管理,必须参加赛区组委会、技术会等各项大会活动,赛时必须在赛场出席。赛区期间队伍发生任何赛风赛纪行为,将追究领队管理不善的责任。

六、录取名次、奖励与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八名,以9、7、6、5、4、3、2、1计分,不足八名按高限录取名次和计分;颁发成绩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七、报名和报到

报名和报到以比赛补充通知为准(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名单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盐城市教育局。

 

 

 


来源:市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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