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体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社事局:
盐城市第八届小篮球俱乐部联赛将于2025年7月18日—7月21日在建湖县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经主办单位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7月11日前将报名数据通过《盐城市阳光体育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各单位需统一上传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单位和个人免责声明、参赛承诺书。赛区不接待未报名的运动员和工作人员。
(三)报名时各单位将代表队人员电子照片制成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 28139907@qq.com,电子照片用于制作证件,照片尺寸:2.8×3.8cm,照片像数:295×413,背景为蓝底,电子照片文件名由“姓名+职务(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组成。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并将代表队所有人员照片发送邮箱后,视为报名成功。各参赛单位报名成功后,人员不得更换,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报到的,需由所属县(市、区)体育局、社事局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报告。
(五)报名材料须一致,逾期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到
(一)请裁判长、编排长于7月17日上午11:00前,仲裁委员及其他裁判员请于7月18日上午11:00前,到建湖县御景国际酒店报到(地址:建湖县湖中南路888号,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18261296660)。
(二)请各代表队于7月18日上午11:00报到。报到酒店待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三)请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备齐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第二代含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
(2)运动员健康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
(3)学籍证明(须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4)凭省注册证代表相关县(市、区)参赛,须出示省注册证,13岁及以上人员需正常参加“纯洁体育”APP学习;
(5)学校体育俱乐部注册证明或属地体育行政部门颁发《江苏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
(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7)参赛单位自愿参赛免责声明;
(8)个人自愿参赛免责声明;
(9)参赛承诺书。
请各代表队提前准备1个档案袋,集中上交资格审查纸质材料,材料不合格、不齐全,不予参赛。
三、抽签
拟定于7月18日组委会现场进行抽签,请各代表队派人参加,逾期不到,由大会代抽。
四、相关经费
(一)各代表队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200元,由赛区进行赛事保障。
(二)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
(三)裁判员交通费报销和酬金标准按有关财务规定由赛会报销执行。
(四)请各代表队报到时将应缴纳费用一次性缴清,中途离会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盐城市第八届小篮球俱乐部联赛竞赛规程
建湖县体育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
盐城市第八届小篮球俱乐部冠军联赛竞赛规程
一、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1.U8组:2016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2.U10男子组:2014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3.U10混合组:2014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二)竞赛项目
1.U8组:4对4比赛(每节6分钟,2节)。
2.U10男子组、U10混合组:4对4比赛(每节6分钟,2节)。
三、参赛资格
(一)符合《盐城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和各项目竞赛规程、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须于2024年度取得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学籍,且未发生学籍市外转移的适龄运动员(不含小学一年级和学龄前儿童运动员),并具有代表盐城市参加江苏省运动员注册的资格。
(三)已代表盐城市参加江苏省注册的人员,13岁及以上人员需正常参加“纯洁体育”APP学习。
(四)运动员须服从市级运动队需要,办理江苏省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参加省级及以上重大比赛。凡未经批准不参加市级运动队注册报名、训练参赛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经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健康,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各参赛单位须自行办理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指学校体育俱乐部(已纳入《江苏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体育俱乐部”系统统计管理)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俱乐部(获得属地体育行政部门颁发《江苏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
(七)符合市体育局其他有关规定。
四、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按竞赛规程自行组织预赛,选拔参加市级决赛的运动员、教练员等。
(二)各县(市、区)须报1名总领队(总领队须为县体育局人员担任)。各县市区通过预选赛,可产生1所学校俱乐部、1所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市级决赛。由各县(市、区)体育局负责统一报名,并加盖县(市、区)体育局公章。
(三)各单位各组别只能报1支队伍参赛。
(四)各单位可报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队医五类人员,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2人,U8组、U10男子组、U10混合组每队可报9人(只允许6名运动员到赛区)。如赛前出现伤病,只能在报名9名运动员之内替换。到赛区的6名运动员中,U8组男女不限,U10混合组每队至少有1名女生参赛。
(五)如赛前运动员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参赛队员后,在赛会期间(包含赛前热身)再次发生伤病无法参赛的情况,不允许从9人大名单内予以替换。
(六)教练员资质须满足《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相关条件,外籍教练员须持有在华工作签证。
(七)每队须配备深浅不同的比赛服两套。号码必须清晰、一致。号码编号、尺寸按篮球竞赛规则执行,赛前技术会上确定参赛运动员名单、号码,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否则不予比赛。
(八)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九)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含指纹的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须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如凭省注册证代表相关县(市、区)参赛,须出示省注册证。
(十)各参赛单位按各项目比赛补充通知要求,所有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全部通过二代身份证在《盐城市阳光体育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五、竞赛办法
(一)结合报名实际情况,确定赛制赛程,比赛时间、方式等,各组别球队不足6支,采用单循环制,6支以上(含6支)可先分组单循环,决出各组别的前8名,不足8支队伍,按成绩依次排名。
(二)每场比赛配备2名临场裁判员(须持有二级及以上等级裁判员资质)和至少2名记录台工作人员(负责比赛记录、比赛计时、宣告等工作)。
(三)计分办法: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包括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比较:(1)他们之间比赛净胜分的多少;(2)他们之间比赛得分的多少;(3)组内所有比赛净胜分的多少;(4)组内所有比赛得分的多少;如果在该组所有比赛打完之前仍然是相同的,则相同的队并列名次。如果在小组赛结束后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将用抽签进行最终名次排列。
(四)各组别报名少于3个单位不比赛。
(五)检录时,运动员须出示本人第二代指纹身份证原件,并进行人脸识别核对,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只有在各队正式报名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在确认名单内)方可在替补席就座,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替补席。领队、教练员必须统一着装,不得穿短裤、凉(拖) 鞋以及其他奇装异服。
(七)各参赛运动队赛前列队在场内要求依次上场,除执行握手程序外,比赛结束后,双方球队应在队长的带领下,统一列队到记录台和对方替补席前行礼致谢。
(八)由赛区准备录像设备,对比赛进行录像。
(九)凡不认真参加比赛者,取消其所有后继项目的比赛资格。
(十)领队必须全程负责队伍在赛区的管理,必须参加赛区组委会、技术会等各项大会活动,必须在球队替补席就坐。赛区期间队伍发生任何违反赛风赛纪行为,将追究领队管理不善的责任。
(十一)加强赛场文明建设,赛场发生任何事件,必须按组织程序由领队出面处理,教练员、队员、家长均在管理之列,大会视他们为一个整体,上述整体内任何一方出现违规,均由参赛队承担违纪后果,对该队执行赛场及赛后违纪处罚(技术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和停赛等)。
(十二)比赛中不得无故弃赛或罢赛,除通报批评外,还要视情节和问题性质给予处罚,取消该单位和涉事教练员参赛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处以禁赛。
(十三)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伪造年龄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和所获取的比赛成绩。
六、比赛规则、特殊规定及场地器材
比赛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小篮球四对四比赛规则》。
(一)场地要求
U8组、U10男子组、U10混合组比赛场地:宽12米,长15米。
(二)各组别篮筐高度和比赛用球
U8 组、U10 男子组、U10混合组:篮筐高度为2.60米, 比赛用球为5号。
(三)特殊规定
U8组、U10男子组、U10混合组每名队员每场比赛至少上场完整的一节(连续的 6 分钟)时间。
U10比赛开始前,运动队需到场4名队员方可开始比赛,如果某队在比赛开始前只有4名或5名队员到场,则对方教练员可以选派相同数量的本队队员出场进行比赛。
U10混合组每节比赛至少有1名女队员出场,如果该女队员受伤、4次犯规、或其它原因不能上场,替换的队员必须是女队员,否则只能由3名男队员完成比赛。
U8、U10组比赛中没有暂停。
双方在常规时间内打成平局,由双方在场上比赛的队员(四对四比赛为4名)交替罚球,累计罚进多者获胜,如罚球再相同,则由双方进行1对1罚球,先领先1分者获胜。
罚球顺序及球篮选择由双方队长猜拳或猜币方式确定,如一方选择罚篮圈,则另一方选择罚球顺序,反之也依次选择。
队员累计2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2次技术犯规或累计1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和1次技术犯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七、录取名次、奖励与计分办法
(一)各组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报名不足8人(队)的项目按高限录取。
(二)所获得名次的总分数,同时作为青少年部俱乐部参赛奖的各县(市、区)排名的评定依据。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八、报名和报到
报名和报到以比赛补充通知为准(另行通知)。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名单另行通知。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盐城市体育局、盐城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