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体育为民服务年”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请于3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体育局办公室。
附件:
中共盐城市体育局委员会盐城市体育局印发《关于开展“体育为民服务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docx
中共盐城市体育局委员会 盐城市体育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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