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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体育局委员会关于推荐“七一”表彰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2 00:00 [ ]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各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推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为加快建设创业开放生态幸福厚德的美丽盐城提供坚强保障,经研究,局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做好表彰对象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15名(具体分配如下:机关党总支4名、体校党总支5名、体育馆支部1名、体育场支部1名、游泳馆支部1名、网球中心支部2名、全民健身中心支部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二、推荐的条件 1、先进党支部:一是领导班子好。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主动向党中央、省、市委及局党委看齐,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章,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扎实有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等,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优秀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等,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突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等,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担当,认真负责,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从事党务工作时间在一年以上。 三、有关要求 1、表彰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推荐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确保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被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 2、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基层一线党员倾斜,原则上以科级以下党员为主。 3、认真填报推荐和审批表,推荐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用四号仿宋简体填写,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17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局办公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先进党支部申报和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盐城市体育局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 推荐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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